2月 11, 2013

那些丟棄的與留下的

兩年半前剛從美東搬回來時,為了把成批的書塞進窄小的房間,必須整理過去的舊東西且丟掉一些。從前還在國內的時候,房內空間還算夠用,書也不多,所以看到甚麼喜歡的傳單、親友寄來的書信,全部都收藏起來。如今十年寒窗累積下來的講義、書都要上架,原先就不怎開闊的房間就更顯侷促。不騰些地方出來是不行的。

那次清掃工程裡,主要丟掉的是有的沒的小傳單小冊子、CD側標、酷卡等文宣品。雖然有些如今看來還是設計很酷,頗有保存價值,有的還有些個人記憶在裏頭;但轉念一想,這些無非是輕薄短小的宣傳品,也不是雜誌甚麼的。況且,我也從來不是立志當博物館式收藏家的那種宅男。沒有太多掙扎,這些小紙片就進了資源回收箱。

最近又有一次搬遷,再次徹底清理自己的所有物件,伴著年節時分大掃除,該留的留,該丟的丟。這次輪到很舊的、沒打算再多看一眼的雜誌出局,還有些許年輕時親友們或寄或送來的信件卡片。

幸或不幸,年輕時曾經歷過那個書信往返頻繁、生日節慶都會寫卡片彼此交換的青澀單純的年代。整理的時候稍微翻了一翻,有些當時很熱絡的同學朋友們,每年至少會有生日與聖誕這兩個節日,會彼此寄信寫卡片,幾年累積下來竟有厚厚一疊。如今再翻看,有些名字竟已完全陌生,尋遍腦海就是想不起這是何許人也、哪個時期的友人。就算是如今還保持聯絡的舊識,若非漸行漸遠,便是那些卡片多寫些陳腔濫調的祝福或鼓勵。說這些書信有保存價值嘛,它保存的是我個人歷史記憶的替代品嗎,還是早飄散殆盡的昔日感動?

相較之下,大部分的書都保留下來了。那怕是那些可能買了也沒真的想讀、或是此後不會再去捧讀的書。

為什麼會是這樣呢?是因為一本書的價值比個人書信更重要嗎?在哪個意義來說更重要?而我們又是以怎樣的內在思維或情感,來決定哪些書信更能留住個人記憶?書信是生命史的具體證明,或者是再造個人記憶的想像憑藉?而書,是商品,或者也可以是個人記憶的形式?

是不是許多人都像我這樣,選擇留下書而不是信件,還是我的舉動有些特異呢?

2 則留言:

小童 提到...

我也是會留下書而丟掉信件的那種人,但我現在發現這是正確的決定,比如說,「吳姐姐說歷史故事」四五年後可以給我女兒看,但大學時代男朋友的信則不能(oops!)。

轟ㄟ專用 提到...

我還曾經一時興念,把某前女友的情書全燒了
......好吧,那是有點太衝動,也太personal
不過好像留書而捨信件是滿多人會做的決定
突然覺得這很有意思

我也許是那種會把以前日記拿出來邊讀邊狂笑的人吧?!